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应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1-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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