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 第六十三条 德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 第六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性法规解释的报批和公布适用本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