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