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三条 快递暂行条例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