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四条

快递暂行条例 第四章 快递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规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损毁。
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等特定物品的运输有特殊规定的,寄件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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