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章 发展保障 第十一条 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章 发展保障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