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快递暂行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