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条例 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五条 戒毒条例 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三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