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条例 第二章 拘留所 第七条 拘留所条例 第二章 拘留所 第七条 拘留所依照规定配备武器、警械,配备交通、通讯、技术防范、医疗和消防等装备和设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