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条例 第四章 管理教育 第二十二条 拘留所条例 第四章 管理教育 第二十二条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0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