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必须清晰、准确、易于识别。重要的通行信息应当重复提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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