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四章 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 第二十六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收费公路的养护应当严格按照工期施工、竣工,不得拖延工期,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
收费公路的养护应当严格按照工期施工、竣工,不得拖延工期,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