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章 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 第十九条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章 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 第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并依法订立转让协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