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建设数字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