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