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条例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