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