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的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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