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接受公园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确定管理单位,非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公园由产权单位确定管理单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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