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日照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公园景观和设施,并有权对破坏公园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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