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交通管理 第七十五条 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交通管理 第七十五条 禁止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护栏、信号灯、标志牌等交通安全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