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日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规划先行、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