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
第八十七条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十五条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备案的...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十六条
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 查看《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