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条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景宁畲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