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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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盗窃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按照下列方法认定盗窃数额:
(一)盗窃不...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单位组织、指使盗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以盗窃罪追究组织...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解释发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