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赔偿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事项及理由;
(三)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四)决定内容;
(五)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期间和上一级人民法院名称。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事项及理由;
(三)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四)决定内容;
(五)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的期间和上一级人民法院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