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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