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6-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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