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对于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后,应当在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通知书,告知其受理情况及相关的权利义务。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7-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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