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关于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关于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