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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