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行政案件参照本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0-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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