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七、强行平仓责任

第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七、强行平仓责任 第四十条 期货交易所对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对客户未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或者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强行平仓条件、时间、方式进行强行平仓,造成期货公司或者客户损失的,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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