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确权诉讼后,需要判定碰撞船舶过失程度比例的,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的确权诉讼程序,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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