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0-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