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协议案件后,被告就该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