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七条 原告请求解除行政协议,人民法院认为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情形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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