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起诉与受理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起诉与受理 第二十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案件中,原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有关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03-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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