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应当着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3-0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