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