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六、附 则 第七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
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2-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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