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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