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依法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0-0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