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其参加审理的案件时,可以发表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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