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八十五条 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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