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章 附 则 第五百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章 附 则 第五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采取视频方式进行。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