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五、离婚

第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五、离婚 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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