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五、离婚 第八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五、离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