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关于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第九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关于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第九十六条 利害关系人在船舶优先权催告期间提出优先权主张的,海事法院应当裁定优先权催告程序终结。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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