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